洛杉矶郡检察官办公室的一份声明称,陈莹莹和其父亲陈达、陈达女友曾芳自2008年开始,在圣盖博市设立“加州移民基金会”以及夏利士律师事务所,专门针对中国投资者办理投资移民(EB-5)。从2009年初至2016年8月间,陈莹莹和其父陈达等人总共骗取5000万美元投资款,在当地银行设立70多个账户。
这些投资款中除了少部分用于所谓的投资移民项目以掩人耳目,多达4000万美元被3名主要涉案人用于购买房产及奢侈品,仅陈莹莹一人名下大约有2500万美元房产。作为主要涉案人员,陈莹莹被控移民欺诈、电汇欺诈以及洗钱等多项罪名。在本案调查结束之后,涉案人员名下房产将被拍卖,以赔偿给诈欺受害者。
据洛杉矶当地媒体报道,陈莹莹向调查部门承认,自己总共向美国移民局递交了130份EB-5投资移民申请,虽然部分申请者拿到了临时绿卡,但由于所谓的投资项目子虚乌有,后续将面临临时绿卡失效以及被取消等问题。法庭文件显示,超过100名中国公民委托陈莹莹办理投资移民,其中还有多名被列在中国“红色通缉令”上的外逃人员。
洛杉矶联邦助理检察官布朗称:“这一欺诈案件违反了联邦移民程序,有数十名外国公民因此获得了他们不应该获得的绿卡。”美国土安全部洛杉矶调查部门负责人马西亚斯指出,移民欺诈不仅让美国承受风险,对通过正常渠道申请绿卡的移民而言也“很不公平”。
EB-5又称“美国投资移民”项目,设立于1990年。由于在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短、资格条件限制少,而成为不少中国投资者的首选移民方式。根据相关规定,投资者只要花费50万美元用于美国商业性企业并创造10个相关就业岗位,就可成为美国永久居民。不过,近年来美国投资移民项目良莠不齐,欺诈事件屡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