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森林资源丰富,全市林业用地面积460万亩,林木蓄积量7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50.9%。尤其安吉县是浙江省重点林区县之一,该县林地面积202万亩,森林覆盖率71.1%。为加快实施“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属地责任,从去年底开始,湖州就探索制定“林长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森林生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其中,安吉县率先完成“林长制”试点工作,首批200多名“林长”已于去年8月初集中上岗。
据介绍,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四级“林长制”,将覆盖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林区,各级“林长”对所辖区域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负总责。其中,一级“林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二级“林长”由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三级“林长”由所在乡镇(街道、林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四级“林长”由所在行政村(社区)领导担任。
“推行‘林长’制,是实现对森林精细化管理的前置式保护,也是实现森林生态保护到村到点。”湖州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湖州市将全面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森林资源监管,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提高科学利用水平,实现森林资源“三保、三增、三防”,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共同发展。 (许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