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全面落实《“十三五”时期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规划》,助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目标,上海海事法院制定了《上海海事法院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工作意见》。
记者在《工作意见》中看到,明确要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十二项审判执行工作”。其中包括:加强对各类航运纠纷的海事司法管辖职能;加强国际海运和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港口设施建设运营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涉船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货代、船代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航运金融保险类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涉及港航安全的海事侵权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船员劳动和劳务派遣类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涉邮轮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涉海涉水环境资源保护类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海事行政案件审理工作;加强海事案件执行工作,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同时,要健全完善海事审判“六项工作机制”。强化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司法需求研判机制,优化海事司法资源配置机制,健全完善专业化审判机制,深化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实施机制,拓展海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健全升级海事司法协作联动机制,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此外,“五项服务保障功能”也将助力深化拓展海事审判。其中包括:发挥海事司法智库作用,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加强海事审判情况通报,开展航运法治研讨活动,培养航运法律后备人才,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助力支撑。
上海海事法院院长赵红表示,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国家战略部署。上海海事法院将汇聚智慧和力量,努力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优良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