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4日发布的2016版《预案》,对规范落实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和污染“削峰”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本市空气质量大幅改善,2016版《预案》的“短板”逐渐显现——
首先,预警启动提前量不足,原预警启动条件兼顾监测和预测情况,通常要等到实况已达到中度污染及以上才启动预警,应急响应措施的减排效果不能够及早发挥。
其次,预警启动门槛偏高,随着本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重污染发生的概率有所下降,达到黄色预警以上启动条件的几率较低,有必要适当降低各级预警的启动门槛,进一步加大应急减排力度。
最后,《预案》中部分强制性措施无法进行量化考核,不利于从严落实和执法检查。针对这些“短板”,《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跟2016版预案相比,2018版预案主要有三方面变化——
预警启动门槛降低
据悉,2018版《预案》将“经监测预测”的提法,全部修改为“经预测”。当预测有重污染时,提前三天发布内部预通报,并至少提前一天启动预警。
修订后的《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启动门槛在长三角地区和国内所有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中已是最低——
蓝色预警由原来的“一天重度污染,或一天中度污染且可能出现短时重污染”调整为“一天轻度或中度污染且可能出现短时重污染”;
黄色预警由原来的“两天重度污染”调整为“一天重度污染”;
橙色预警启动条件由原来的“一天严重污染,或三天以上重度污染”调整为“一天严重污染,或两天及以上重度污染”;
红色预警启动条件维持不变,仍为“未来一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400”。
随着启动门槛降低,本市空气重污染预警的启动次数将明显增加,但这并不意味着空气质量变差了,而是各区、各部门和相关单位在污染程度还没到重度时,就提前开展应急减排,努力缓解空气污染程度。
响应措施细化量化
对特殊人群的健康提示,增加“如有不适症状,尽快就医”;对应急响应期间工地、道路、堆场等冲洗作业频次进行了量化;对重点行业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管控企业名单及主要管控措施进行了更新。确保应急响应措施“可考核、可检查”。
长三角联动预留接口
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今年即将牵头制定长三角区域空气重污染应急联动方案,为与之衔接,《预案》增加了“重大活动保障期间,根据国家和长三角区域联动的要求,按程序启动相应等级的预警”的提法。 本报记者 郭剑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