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修订中,综合考虑环境监管新要求及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影响力,举报范围重点突出三类奖励事项:一是日常监管中难以发现的行为,如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二是侵害公众利益的行为,如拒不执行空气重污染应急预警期间限产停产决定;三是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行为,如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犯罪行为。
据市法规处副处长何春茜表示,新修订的举报奖励办法降低了奖励“门槛”,抬高了奖励上限。以前有奖举报办法最低奖励1000元,最高1万元,但拿到奖励的要求比较高,而新修订的办法中,只要举报一般环境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就可获得500元的奖励。举报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提供重要证据或对案件办理有重要贡献,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此外,何春茜还表示,为提升公众参与举报积极性,在奖金之外,今后将增加荣誉奖励,丰富奖励形式,调动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具体奖励额度分三档,举报一般环境违法行为,可获500元至5000元奖励;举报危害较大环境违法行为,可获得5000元至2万元奖励;举报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提供重要证据或对案件办理有重要贡献,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
同时,市环保局在原有电话、来信来访渠道上,增设了微信举报方式,鼓励公众在“12369环保举报”微信平台上传违法行为线索,简化公众参与监督的方式。该平台是生态环境部设立的唯一接受举报的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张污染照片,填写相关信息,就能快速完成举报。并且为保证举报人的隐私,此平台可以选择匿名举报,举报人不提供真实姓名或名称,只要留下电话号码或网络联系方式即可。查处的情况也会向社会公开,便于社会公众对环保部门监督。
据悉,今年前5个月,全市环保系统查处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为1006件,其中约一成线索来自群众举报。
5种举报途径
(一)微信:“12369环保举报”平台;
(二)电话: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69环保举报电话;
(三)网络:“上海环境”网站“网上举报”栏目(http://www.sepb.gov.cn);
(四)来函、来访:上海市环保局信访办(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或各区环保局信访部门。
(五)通过其他部门转送、移送至环保部门等其他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