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类电信诈骗案件由台湾诈骗集团通过设在境外的诈骗犯罪窝点实施。不法分子冒充我驻外使领馆等机构工作人员,并通过改号软件或海外即时通讯社交软件联系受害人,称其涉及重大刑事案件,面临刑事起诉或被遣返等,逐步诱导受害人或其家属将钱款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内接受所谓的“财产审查”,进而实施诈骗。另有不法分子以“案情保密”为由,通过恐吓等手段操控受害人暂时外出躲避并切断与家人朋友的一切联系,进而致电受害人家属,谎称受害人被绑架索要赎金。受害人家属在无法联系上受害人后,便信以为真,将赎金汇入嫌疑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上当受骗。
据了解,我国公检法机关和各国执法部门均不会使用社交软件办案,也不会使用社交软件和电话侦办保密案件。切记保持警惕,认真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