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指导下,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上海推进试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加强教育引导,用科学有效的制度方法确保中央规定落地见效,架起了一条从严治党的“高压线”。经申报甄别,确定了228名干部需要规范,配套启动了本人岗位调整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完成退出手续等步骤。
建立规范净化从政风气
2014年10月,中央第二巡视组在对上海的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少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群众对个别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倚仗其权力谋取巨额利益反映强烈。
在市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下,本市多次召开市委书记会、常委会、专题会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将《规定》多次征求意见的过程作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的过程。《规定》的制定,为上海架起了一条从严治党的“高压线”。考虑到上海地域特征,明确省部级领导干部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市经商办企业;明确正局职领导干部和公权力比较集中的市公检法领导班子成员,其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或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明确国企中的市管正职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市管副职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领导人员任职企业及关联企业的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
严格申报实施长效管理
从2015年5月中旬起,在有关单位党委(党组)的组织下,列入《规定》申报范围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专项申报。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工商局等部门,对每一名领导干部专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特别是对正局职领导干部申报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核查。
《规定》印发后,本市集中规范了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依法受权行使行政权力事业单位的市管领导干部亲属和国有企业的市管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全市列入规范范围的264家单位的180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专项申报。经对个人申报情况核实,共甄别出182名领导干部需要规范。2016年3月至7月,对全市市管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不属于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事业单位以及部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市管干部作了全覆盖抽查。经对个人申报情况核实,共甄别出46名领导干部需要规范。
本报记者 李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