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的钢盔
1938年9月3日,日本记者小悮行男带着摄影队来到庐山前线,采访正与中国军队苦战的日军第101联队,颇有些名气的联队长饭冢国五郎带着这帮人绕着前线走了好几圈,拍下很多素材。小悮发现饭冢晒得黝黑,头发蓬乱,满眼血丝,形如恶鬼,很符合普通人对“军神”的印象,于是请求饭冢多“客串”一段表演,展示“军威”,提升士气。
骄横的饭冢觉得现场离中方阵地还有200多米,中国士兵射击技术普遍不高,便答应小悮的请求,戴着钢盔,光着膀子,挥舞着军刀乱砍乱吼,让摄影师拍个够。结束后,饭冢和小悮握手告别,就在他转身之际,一声枪响,饭冢声都没吭就栽倒在地,众人反应过来抢救时,这家伙已气绝身亡。事后证实,饭冢戴着掉漆的钢盔,反射的光线引起对面我军160师哨位的注意,哨兵手里刚好有缴获(一说战前从军火中间商采购)的三八式步枪,见此情景,决定打两枪给小鬼子提个醒,别太嚣张。
按说,用没有瞄准镜的普通步枪打中几百米外的活人,实在非常困难。可就那么巧,子弹从饭冢背后直穿心脏,令其当场毙命。
差异化观点
三八式步枪,中国人习惯叫“三八大盖”(典故源于枪机上的防尘盖)。当年,中国军人围绕该枪争议最多的就是杀伤力,八路军、新四军及其他敌后游击队往往觉得杀伤力偏小,“一枪两眼”,中一枪仍能战斗的故事比比皆是;可国民党军却觉得三八式威力大,认为日军使用命中人体后会爆炸的“炸子”,伤口创面大。而在太平洋战场上,美军也认为三八式挺厉害,命中后的死亡率和伤残率都偏高。同样一把枪,为何评价如此不同呢?
细究起来,三八式枪管长,枪口动能高,加之膛线缠距在二战各国步枪中是最短的,使得弹道稳定性好,远距离射击精度高。测试发现:150-200米距离内,三八式发射的6.5毫米子弹命中人体时,弹头发生很大变形,产生类似达姆弹(俗称“开花弹”)的巨大伤口,足够打倒一头棕熊;200-600米距离内,三八式的弹道同样平直,但子弹的射入口和射出口几乎一样,就是所谓的“一枪两眼”;超过600米后,该枪的威力就和其他步枪没什么差别了。
不同打法 不同效果
了解这一点,就能明白不同部队对三八式的不同看法了。中国正面战场,日军欺负国民党军缺少重武器,加上士兵训练差,因此往往逼近到200米左右与国民党军对射,这一距离恰好是三八式威力最大的范围,因此国民党士兵才会有日军都用“炸子”,杀伤效果大的感觉。至于太平洋战场上,美日军人在狭小的岛屿上作战,射距也常在200米上下,同样是三八式的最佳杀伤区,难怪美军也有同感。
而中国敌后战场完全不同,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武装极度缺少弹药,我军常常要把日军放近到几十米距离,先投一轮手榴弹,借着烟雾掩护,用一两轮排枪打乱日军阵形,便立即发起冲锋,展开白刃格斗。这时候,日军至多只能开一两次枪,射距常不足百米,三八式步枪子弹刚出膛,正是存速最高,弹道最稳定的时候,“一枪两眼”的情况很容易出现。当年,华北民兵推广“麻雀战”,埋伏在日军行军路线附近,百米开外打一排枪就撤,等日军反应过来,民兵基本跑到两三百米外了,这个距离正是三八式弹道最稳定的区域,也容易上演“一枪两眼”。
再回到那个饭冢国五郎,当时他所处的位置正好是200多米,理论上,三八式打过去,会产生“一枪两眼”的情况,但子弹从背后射入,正中心脏,威力再小也能结果性命。正因为他的死法“太奇葩”,日军只好篡改战史,把他说成是率部突围时“胸部连中两枪不幸阵亡”,把“拍宣传片送命”给隐晦掉了。朱京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