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美国参加一战,可仓促上阵的美军既缺经验又少装备,不得不紧急从欧洲协约国购买武器,其中包括法制F-1长柄手榴弹。美国据此仿制出带短柄的M2手榴弹,美军根据形状戏称为“菠萝弹”。二战中,“菠萝弹”是美国陆军制式装备,但官兵们觉得它不好使,一份报告称:“形状与棒球相当的手榴弹更适合美国士兵使用”。
1944年,美国陆军军械局与战略情报局联手推出“纯国产”手榴弹,直径不过9.5英寸(约250毫米),重5盎司(约150克),无论形状、尺寸还是重量都与棒球无异。新手榴弹代号“T-13”,特制引信保证它落地即炸,对方反应再快,也做不到“捡起来扔回去”。但不幸的是,这种引信敏感到投掷时稍用点力气就会引爆。在一年多的试验中,发生过5次提前爆炸,造成2人重伤、44人轻伤。
由于T-13手榴弹在二战结束时都没弄好,加上政府削减军费,因此项目被搁置下来。然而,美军对棒球型手榴弹的追求没有结束。20世纪60年代末,受越南战争刺激,美军终于搞出性能可靠的球状手榴弹——M67,它比棒球稍重,但尺寸略小,被士兵称为“棒球手榴弹”。美国陆军军士布伦特·索尔说,大家用起“棒球手榴弹”来得心应手,因为“小时候几乎所有人都玩过棒球,了解投球技巧”。他认为,这也许是设计者们设计M67时的初衷——让士兵们扔手榴弹时更放松、更熟练。“训练时,教官不会教你太多技巧,强调只要会投棒球,就一定会扔手榴弹,”索尔说,“第一次实投的感觉,就像在棒球赛中投出制胜球一样心潮澎湃。”肇立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