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主要功能是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提示重大风险,维护公平的交易秩序。近年来,证监会不断优化交易监管,组织证券交易所完善相关规则,规范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行为,上市公司股票随意停牌、长期停牌、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但实践中仍存在着停牌事由较多,停牌期限特别是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限较长等问题。为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证监会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
据了解,指导意见确立了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机会,明确以不停牌为原则、停牌为例外,短期停牌为原则、长期停牌为例外,间断性停牌为原则、连续性停牌为例外。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不得以相关事项不确定为由随意申请股票停牌,不得以申请股票停牌代替相关各方的保密义务。
同时,指导意见压缩了股票停牌期限,进一步缩短重大资产重组最长停牌期限;明确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其股票原则不停牌;并购重组委审核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在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召开当天应当停牌。上市公司股票超过规定期限仍不复牌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强制复牌。
另外,指导意见还强化了股票停复牌信息披露要求,明确要求落实强制停复牌情形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明确证券交易所建立股票停牌时间与成分股指数剔除挂钩机制和停牌信息公示制度,督促上市公司采取措施减少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