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某曾是某大学外事处专管员,后利用自己的外语优势和工作经验开设两家公司提供所谓的移民服务。2015年起,仲某、张某某、徐某某等人与他人签订移民的服务协议,非法收取巨额费用共计人民币100万余元,向他人提供非法制作的外国护照。
据证人之一杨女士称,她通过朋友介绍联系到仲某等人,谈妥办理境外某国移民的费用为37万元,签订好合同。填写相关材料时被告知“除了照片、性别外,名字、出生日期等信息均可随意填写。”半个月左右,杨女士拿到了办好的护照,发现上面连出入境记录都没有,因此怀疑有假。仲某曾保证,护照和身份肯定是真的。然而,经办案部门查证,通过3名被告人办理的该外国护照及身份证件均系伪造。
检察官在办理该起案件时发现,部分购证人委托仲某等人办理外国护照的初衷是为了突破房产限购政策,企图以境外人员身份取得“购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