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23日,上海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2年)》,加快打造具有江南水乡特征和大都市郊区特色的上海农业农村新风貌。
今年以来,上海对2013年以来出台的128项涉农政策文件进行了系统梳理和甄别,明确今年要制定推进乡村振兴“1+19”配套文件。其中,对涉农财政政策作了重大调整,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以打包的方式将建设资金下放到各涉农区,给基层更多的自主权。
为进一步激活农民闲置房屋“沉睡的资源”,上海制定出台了《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同时,通过加强乡村土地综合整治,将盘活的建设用地指标向乡镇倾斜,主要用于农业设施建设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发展。
新一轮农村帮扶政策也将调整完善,全市将筹措帮扶资金不少于50亿元,帮助经济相对薄弱的纯农地区建设一批产业“造血”项目。
实施方案提出,上海乡村振兴重大抓手是“363”工程,即打造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三园”工程,实施六大行动计划,落实三大保障机制。上海还将强化体制机制落实,加大对各涉农区乡村振兴工作的督查力度,委托第三方对各涉农区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情况进行考评,对考评末档的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