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女士生活在单亲家庭,父亲早年过世,她与母亲相依为命。三年前,洪女士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母亲依依不舍地为她办了婚礼,洪女士嫁到婆家,户口也随之迁出,与婆婆一起生活。平时逢年过节她都会与丈夫一起来看母亲,有时会应母亲要求小住几天。
洪女士与母亲的矛盾起因是从母亲收留舅舅开始。舅舅是个浪荡子,沉迷赌博。虽成了家,但劣习不改,还欠下巨额赌债。将唯一的房子归还赌债后,妻子再也无法容忍与他分道扬镳。因舅舅户口无处落地,也无法享受政府对无业人员的救助政策。窘迫无奈只得找到自己的亲姐姐,在金盆洗手、重新做人的承诺下,洪母收留了他,并把他户口落到自己处。由于舅舅落了户,低保、医保等待遇得以享受,他切断了与赌友的联系,重新做人。姐弟俩相伴度日,相互照顾。开始洪女士以为舅舅小住而已,时间长了便心存疑惑。当得知母亲收留舅舅并办了户口后,洪女士十分不爽。洪母不以为然,认为弟弟已改过自新,让女儿不必多虑。
洪女士平时对舅舅不理不睬,甚至恶语相加,为此事母女关系一度紧张。女儿见母亲不以为然,便以照顾妈妈为由,提出把妈妈的房子和自己丈夫的房子一起卖掉,然后买个小别墅,大家住一起。洪母提出,舅舅怎么办?洪女士说由他去哪里,实在没地方可去敬老院。此主意被洪母拒绝,认为女儿卖房、买房的目的,就是要把舅舅赶走。洪女士于是就隔三差五去母亲处纠缠,气得母亲不再搭理她。无奈之下,洪女士找到我,说明了来意,让我劝劝她母亲,同意她卖房买房的方案。
我听了洪女士的诉说,也感到奇怪,现在大家的生活都蛮好,母亲有了舅舅相伴,没必要去折腾。洪女士告诉我:丈夫的房子是婚前财产,她担心的是至今没有一套属于自己名下的房产,所以想把母亲房子与丈夫房子一起卖了,另买一套小别墅。我问她母亲的住房情况,她说,母亲现住的是动迁安置房,房产证上是母亲和她两个人的名字。我就告诉她:你在母亲的房子里有一半产权,又是母亲唯一的房产继承人,你怎么没有房产呢?你现在为什么就急于要把母亲的房子卖掉呢?她告诉我要跟母亲一起生活,如母亲执意不允,她就和丈夫一起搬到母亲处。我指出她卖房买房的目的是想赶走舅舅。这时她显得很尴尬,说出了自己的担忧,舅舅年龄比妈妈小,万一妈妈去世后舅舅怎么办?我告诉她,一般情况下,你对舅舅没有赡养义务,母亲如先于舅舅去世,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人会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其他救助,你没有必要卖房买房。毕竟舅舅是妈妈的亲弟弟,血浓于水。他们一起相伴度日,也减轻了你们小辈的负担,何乐不为呢?与人为善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你也应该做到。她脸红着离开了我。
人民调解员 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