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地消保委建立了信息共通、规制共建、资源共用、权益共护、成果共享5项原则,明确了联盟合作、协调通报、联合声明、培训交流、比邻合作5项合作机制。四地首次成立长三角消费维权联盟,设立轮值秘书长,由四地消保委秘书长轮流担任,根据共同关注的工作重点制定年度合作议题,商讨研究分工合作内容及维权工作发展方向。
《协议》包括开展6方面合作内容。比如,全力打响长三角地区消费品牌,承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溢出效应,结合 “上海品牌”、“江苏精品”、“浙江制造”、“安徽名牌”分批推出反映长三角地区各地消费特点、购物特色的宣传内容。联动开展商品服务社会监督,整合四地消保委的资源优势,联手开展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联合开展消费体察、消费调查,共同发布结果,形成社会监督合力。
同时,四地将联手推动消费投诉纠纷化解,推动更多的市场主体建立消费纠纷处置绿色通道、先行赔付等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对涉及长三角地区消费者群体性问题,特别是重大消费事件,开展联合调查、集体约谈,共同发布调查结果,形成合力。
下一步,四地消保委将加快建立具有长三角特点的现代维权体系,尽快建立长三角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全力打造长三角消费者权益保护示范区,让广大消费者在长三角地区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让长三角地区成为国内外消费者放心消费的首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