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排查范围主要包括房屋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修缮工程,拆房工程,建筑物外立面整治专项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对项目建设程序、市场行为、主体履责、安全措施落实、施工关键节点、隐患整改落实等情况实施全要素、全覆盖、全过程排查整治。无论是否申领施工许可、是否需要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全部纳入排查范围。同时建立完善相关管理业务流程,形成从隐患排摸梳理、标识警戒到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风险隐患销项等的封闭管理链,确保排查整治过程受控,发现的每一个问题得到切实整改和妥善处置。
据悉,市、区将成立“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房屋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力量,加大对各类在建工地的监管巡查力度。同时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立即开展项目自查自纠,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现场管理不到位、失职渎职的相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坚决依规开具整改指令单,并督促整改到位。情节严重且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其停工整改。同一企业被查出多处工地需停工整改的,其法定代表人将被管理部门约谈,并视情况采取责令其所属工地全部停工自查、行业内通报、列入行业“黑名单”、暂扣或吊销资质等措施。对于顶风违法违章的企业,一律顶格处罚,不断提高失信企业和违法个人的惩戒警示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