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原环保部下发通知,启动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主要内容是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问题。2016年12月,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对上海开展环保督察,形成的督察意见指出,上海黄浦江上游水源二级保护区仍有293家违法违规项目和176个排污口未完成清理整治,其中就包含松江区内的上海船厂松江分公司等一批“围绕”松浦大桥取水口的企业。
接到督察组转办案件后,松江区就“黄浦江取水口范围内聚集上海船厂等工业企业问题”集中力量整改。目前,第一轮督察中要求整改的上海船厂松江分公司、上海致莘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上海东勤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叶榭石灰厂、上海上船川田钢结构有限公司、上海大江饲料有限公司、上海环山贸易有限公司(松浦隆)等7家企业已于2018年前全部完成建筑物清拆。同时,在整改工作推进中,将松浦大桥取水口二级区范围另外发现的两家企业(上海盛凌祥贸易有限公司和上海红双喜游艇有限公司)也纳入整治范围,两家企业目前也已完成了建筑物清拆。
如果忽视水源保护问题,企业就触碰了生态红线,上海大江饲料有限公司就是典型一例。2010年,该公司被划入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由于落成较早,截污纳管设施不完善,企业百余名职工每天产生的约0.1吨生活污水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就通过排污口直排入黄浦江。
我国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水污染防治法》,明令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这家公司距离松浦大桥取水口只有一公里左右,产生的污水影响周边环境,必然会对松浦大桥取水口产生威胁,因此其厂区内约6层楼高的饲料车间在2017年被迅速拆除。从小生活在黄浦江边的陈丽华自80年代起就在大江厂工作,虽然不舍得,但她认为拆除厂房终归是一件好事,“跟白天冲天的饲料味和夜晚的机器噪声相比,想想还是环境更重要”。
保护水源是一项综合治理,松江区委区政府近年来主要通过污染企业清拆拔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中小河道综合治理等手段来加强水源保护,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后,更加重视二级区内工业企业的清拆。2018年,松江以松浦大桥取水口附近的排污企业整治为契机,主动对相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企业进行了排摸,当年共关停清拆排污企业288家,彻底扫清了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染隐患,切实保障了饮用水源的安全。
另外,潘宏凯告诉记者,为杜绝“死灰复燃”,松江严禁在相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新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并由多个职能部门建立了定期巡查机制。未来,这些空出来的土地该如何安置,还需等待黄浦江上游的相关规划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