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责令当场或限期整改的6436起中,投放环节4401起、收运企业60起、个人1975起。
在依法查处的607起生活垃圾分类案件中,单位545起、个人62起。其中,未设置分类容器案件329起,占比54.2%,但较第一周下降4.6%。未分类投放案件263起,占比43.3%,较第一周上升6.1%。未分类驳运案件2起,占比0.3%。
存在问题最多的仍为大型商场和商务楼宇,问题发生率为57%,但较第一周下降了9%。此外,企事业单位问题发生率为28%,居住小区为15%,医院为14%,学校及培训机构为15%。
在餐饮企业中,问题发生率为28%,六成为混投,三成为容器设置。宾馆旅馆问题发生率为24%,其中五成为混投,四成为容器设置;工业、科创等各类园区问题发生率为27%,主要为垃圾混投。
本报记者 金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