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振华中学
初二(7)班
初一刚入校,班主任宣布了临时班干部名单,出乎意料,“劳动委员:34号”。当时我的心砰砰乱跳,34号就是我呀!虽然小学时做过很长时间的垃圾管理员,但是,我还真没有正经做过班干部呢。
这样激动的心情大约持续了一个学期,我开始有点审美疲劳了。因为每天我都要留下来帮忙做值日,检查卫生是否合格。做值日时,总有一些同学不认真,拖拖拉拉:有玩的,有说话的,甚至有找借口逃避的……有一次,值日居然拖到6点多才勉强做完,这已经是放学一个多小时之后了。
事情还不止于此。自习课上,当同学们都在干自己的事情,我却时常需要去开各种临时会议,光“垃圾分类”就去了好几次。工作再苦再累我不怕,但是觉得浪费了自己很多时间,这让我感觉有点不值得,一度有了“辞职”的想法。
正在彷徨犹豫的十字路口,七年级下册语文课本梁启超先生的《最苦与最乐》为我拨开了迷雾:“尽得大的责任,就得大快乐;尽得小的责任,就得小快乐”。“处处尽责任,便处处快乐;时时尽责任,便时时快乐。快乐之权,操之在己。”当我反复吟诵这段话时,开始重新审视这个劳动委员的意义。
扫帚不动,灰尘不会自己跑掉。你不做,我不做,哪里会有现在一尘不染的教室呢?想清楚这个问题后,我一下子豁然开朗,苦恼似乎和灰尘一起被我扫除了,被丢到九霄云外。
我不再抱怨,而是积极带头扫地、排桌子、擦窗户,值日的同学也自觉地一起干了起来。有一天,班级广播里听到我们班被评为“示范班”,其中卫生满分。那一瞬间,全班同学都不自觉挺直了腰杆,我也觉得自己的选择非常有意义!
惊喜接踵而至。学期末接过“优秀学生干部”奖状时,我更加明白了责任与快乐的关系。梁启超先生提到的“凡属我应该做的事,而且力量能够做得到的,我对于这件事便有了责任”,我一定会扛起属于自己的责任,并坚信会从中获得更多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