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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9日 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多方共赢”的“网约车”新政
张欣平
  千呼万唤始出来。《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昨天下午正式出台,新政对乘客、运营平台以及传统出租车企业有怎样的影响?一些专家、学者和出租车经营企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这是一个“多方共赢”的“网约车”管理新政。

  考验管理部门执行力

  本市交通问题专家、同济大学教授陈小鸿表示,新政出台的最大好处是,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对新的运输服务方式做了一个较为清晰的界定,既有利于规范“网约车”的管理、也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乘客的权益、乘车安全、服务质量同时也得到了有效保障,这是一个多方期待的“共赢”结果。

  陈教授认为,新政给各地明确了“网约车”平台、驾驶员、车辆的门槛和底线,接下去各地就应该根据新政的要求结合自己城市的实际情况,抓紧出台“接地气”的“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让“网约车”与传统“巡游车”融合发展,为广大出行群众提供更好更多的服务体验。

  陈教授同时建议,管理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来维护新政的权威性。“我们常说要‘依法合规’,现在‘法’有了,‘规’也有了,如果我们的执法、监督跟不上,那就达不到出台新政的目的。这对我们的管理部门来说,确实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统一“监督机制”“比价机制”

  知名互联网学者、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研究咨询中心副主任李易高度评价出台的新政,称这“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将对中国未来“分享经济”的发展起到很大的鼓舞作用。

  李易认为,此次出台的新政,并非呈现出“一边倒”的状况,而是均衡了“网约车”、“巡游车”、主管部门等多方利益,既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也积极鼓励传统出租车拥抱“互联网”,“中国之大,只有优步、神州、滴滴是远远不够的,大众、强生等传统出租车企业也应迎头赶上,做大做强”。

  李易还建议,既然我们鼓励“网约车”和“巡游车”融合发展,那今后就有必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投诉监督平台,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第三方机构管理,对市民和乘客的投诉举报内容进行记录和追溯,确保乘客能够得到优质的服务;同时,需要建立透明的“比价机制”,也是由第三方机构公开各个“网约车”的价格,让出行者自行选择,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实施细则有待进一步明确

  近期曾经连续致信交通运输部和国税总局,要求对“网约车”管理办法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上海大众出租汽车公司表示,专车新政的出台,代表监管部门在规范“网约车”市场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为出行市场的公平竞争奠定了政策基础。不过,新政效果如何,还有待通过地方细则制定和实际执行环节来检验。

  大众交通集团董事长杨国平指出,这次出台的新政体现了监管部门“依法治理、规范经营”的决心,有助于让目前无序竞争的出行市场回到健康发展的轨道。大众出租此前写给交通运输部和国税总局两封信中的主要诉求,如关于“网约车”的资质、税收、保险、发票、计价以及服务器设置等方面均在这次新政中得到了体现,“公平竞争”更是被直接写入了条例。

  杨国平坦言,新政中有些内容还有待细则的进一步明确,比如对驾驶员的户籍没有特别要求,是否意味着以后上海出租车企业的驾驶员也可以放开户籍限制。另外,新政对于网约出租车的车辆档次、价格、牌照所在地没有明确规定,希望本市在制定细则时有所考虑,应和出租车形成差异化经营。此外,新政允许“网约车”实行市场化价格,在交通高峰和特殊天气条件下可以采取溢价,这样可能会对出租车产生影响,比如造成出租车司机与乘客私自议价或者拒接扬招业务的现象。

  杨国平表示,新的效果重在执行,尤其是对新政发布后继续从事业务的不符合规范的车辆和人员,要切实追究法律责任,对于“网约车”车辆保险和从业人员纳税的具体规定也应尽快落地。 本报记者 张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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