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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9日 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民新语
别抛弃“网盲”
关尹
  关尹

  昨天,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深化巡游车改革,通过改革经营模式、降低过高承包费和抵押金等,降低驾驶员负担,鼓励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规范网约车发展,明确网约车合法地位;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

  网约车终于“合法化”了,这应该算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个“大事件”。来回纠缠了那么久,那么多“顺风车”、“快车”、“专车”总算可以挺直腰杆做人了。就在两三年前,网约车还是刚刚兴起的新生事物,如今它已经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重要的出行方式。然而,对于网约车的定位一直比较尴尬,因为缺乏合法身份,由此引发的摩擦不断出现。

  一片欢呼雀跃中,我所关心的是:如果不习惯网上叫车、甚至不会网约车的那些人,该怎么办?有了更多网约车,“世道”就会变吗?恐怕未必。尤其是,提供运营服务的私家车们只能在网约车平台约到,对那些不擅长网上叫车的人,更是只能干瞪眼。

  不管如何,线下招手打车的需求是客观存在的。比如占人口很大比例的老年人,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没有或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或者有智能手机也不会操作打车软件,还有很多人担心网络支付安全问题。当他们有打车需求时,如何满足?

  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仍然有赖于技术的进步,比如让智能手机和约车软件的操作更加智能化、简单化、“傻瓜”化,或者开发出专供老年人使用的智能手机,开发出专供老年人使用的约车软件;另一方面,则有赖于制度上的安排,比如规定处于运营状态的网约车必须有明显的容易辨识的标志,在未载客的状态下必须对招手打车者提供服务,否则便可根据投诉进行处罚等。

  网络时代,技术的进步在极大地改善人们的生活,但给大多数人带来生活的便利的同时,也给另一些人带来了不便。网约车时代不应抛弃那些不会网上约车者,否则到头来怕是会失去“方便”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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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评论/随笔A05别抛弃“网盲” 2016-07-29 2 2016年07月2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