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车搭起遮阳篷
市民反映,“违法搭建”的残疾车经常可见,即使在交通大整治的背景下,也远未绝迹。
日前,上午8时许,记者在杨高南路高科西路,15分钟里,接连看到17辆“违法搭建”的残疾车驶过。有的残疾车用铝皮、几根扁铁焊接出一个车厢,有的残疾车用一块彩条布做成遮阳篷。经常途经这里的市民陆先生告诉记者,这种“装束”的残疾车,每天都会出现在轨交7号线杨高南路站2号出口附近。“他们并排停在人行道上,聊天拉客,行人走路的空间都被挤占了。”
网友对改装残疾车的吐槽也不少。“改装残疾车停在银行正门口,挡住人家道路了。”“我们附近一些浴场、冷冻肉商店、汽修店门口的马路和人行道上都划停车位,阻碍行人甚至阻断盲道,残疾车改装超载营运……”
电瓶车玩多种花样
让人惊奇的是,在市区的一些主干道上,“违法搭建”之风还吹到了电瓶车上,后者的“花样”似乎更多。
前几天上午7时30分许,记者骑车到肇嘉浜路枫林路口,等信号灯过程中,一辆搭建了遮阳篷的电瓶车突然从身边驶过,穿红灯而去。几个骑车人摇头感叹,连声说:“这种装篷的电瓶车胆子真大,这么开,太吓人了。”
不久,记者在斜土路东安路口,又看到一辆装了“罩子”的电瓶车,遮阳篷的底座用一根细钢丝支撑在车把上,篷顶彩条布迎风招展,看了真替骑车人捏把汗。
几天来,记者在南车站路丽园路口、杨高南路严桥路等地还看到多辆类似“打扮”的电瓶车。有的遮阳篷像撑着一把伞;有的像一块软的塑料板,一头一尾分别固定在车头和车位上,拗出了一个流线造型,骑手正前方的位置挖出了一个洞,算是“前挡”……
加装改装可处罚款
显然,越来越多非机动车上的“违法搭建”,已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
记者在昌里东路洪山路附近看到一辆电瓶车,不但“违法搭建”了一个遮阳篷,还在左侧安装了一个拖斗,一个小孩坐在里面吃薯片。日前一个下午,在文定路上一小学门口,停着一辆装有半圆形遮阳篷的电瓶车,一个中年女子将两个戴着红领巾的小孩“塞”进篷内就走。
非机动车上搭建遮阳篷可以吗?显然不可以。记者联系交警部门获悉,《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禁止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根据上述《办法》,驾驶加装动力装置的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驾驶其他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的规定,扣留其非机动车。
交警部门表示,目前正在大规模开展的交通安全大整治,也将针对这类现象持续进行整治。保障城市道路安全,净化城市道路环境,也应该是每位市民的责任。
本报记者 陈浩
通讯员 刘天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