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曹某和人合伙做生意,向姚女士借了300万元,但到期不还,被普陀区法院判决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今年2月,姚女士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发现,曹某在判决后就不住在家中,名下的房产由父母居住。在案件诉讼审理期间,她还将名下的房产抵押给姐姐,抵押金额300万元,存在规避执行的嫌疑。
前天上午,执行法官再次来到曹某家中,其父称曹某不在家。法官发现门口地板上放着一双跟高超过10厘米的黑色高跟鞋,意识到曹某可能躲在家里,而屋里有一间装有铁门的房间反锁着。在法官的一再要求和警告下,曹某最终打开房门现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