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以来,来自美国、阿联酋、西班牙等多个国家的外贸公司委托其中方代理机构向上海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在与中国境内外贸公司进行商务贸易过程中支付给中国外贸公司的货款被骗,金额从数千到数十万美元不等。经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均以网络黑客手段侵入有贸易往来的外国和我国外贸公司的电子邮箱,一旦发现进行货款交易时,通过发送虚假信息邮件,诱骗外国外贸公司将货款汇入指定银行账号中。
为预防此类犯罪,公安机关建议各国驻华警务联络官、驻沪领馆领事、安全官及在华商会等机构,向本国外贸企业发出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