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岁女童遭遇车祸横死街头,却引出了她巨大的出生之谜!这是怎么回事?
孩子名叫李怡然,父亲李富贵、母亲姚兰妹九年前结婚。李富贵在城里做小生意常年在外,妻子在家带着女儿农务,很是辛苦。
在民警的协调下,肇事者同意一次性赔偿李富贵和姚兰妹30万元,就在双方准备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一个中年男人突然跑进派出所,说自己才是李怡然的父亲,死亡赔偿金应该给他!这人是同村的赵卫国,在家赋闲干农活,家里穷得叮当响。他指着姚兰妹说:“这事问你老婆,她最清楚。”姚兰妹忽然捂着脸大哭起来,夺门而出。
李富贵蒙了,追着问姚兰妹到底怎么回事,她却只是哭着摇头不说话。在民警的建议下,李富贵决定做DNA亲子鉴定,他要把这事弄个清楚。几天后,亲子鉴定结果出来了,李怡然确实是赵卫国的亲生女儿!
原来,李富贵和姚兰妹结婚后不久就出去营生,一走就是好几个月,姚兰妹又要操持家务,又要照顾孩子。就在这时,赵卫国走进了她的生活,他经常帮姚兰妹做这做那的,姚兰妹起初非常感激,时间久了,对赵卫国倒也产生了些特别的感情,两个人就这么勾搭上了。当姚兰妹发现怀孕时,她感觉很可能是赵卫国的,也对李富贵心存愧疚,于是和赵卫国断了关系。
养育了李怡然6年的父亲李富贵不是她的亲生父亲,在她死后,她的亲生父亲赵卫国突然出现了,究竟谁有权利得到这份死亡赔偿金呢?
赵卫国将李富贵、姚兰妹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作为死者近亲属受领赔偿款。赵卫国的代理人提出,李富贵与李怡然没有血缘关系,既非收养,又不是继父与继子女的关系,两者之间没有受法律保护的关系。赵卫国是李怡然的亲生父亲,赔偿款理应归赵卫国和姚兰妹所有。
法院认为:赵卫国为李怡然的亲生父亲,有权享有合法的亲生女儿死亡的赔偿请求权。
李富贵濒临崩溃的边缘,自己不仅白白替别人养育了孩子,孩子的死亡赔偿款最终还归了那个给自己戴上绿帽子的赵卫国!这时,李富贵的律师想到了一个替李富贵维权的办法,他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卫国返还不当得利:即过去6年女儿李怡然的抚养费和姚兰妹怀孕生孩子的各项合理支出的一半(另一半由姚兰妹承担),以及不当得利的利息、李富贵抚育孩子所付出的劳务费,请求法院判令赵卫国支付共计15万元。
何为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和合同上的根据得到利益,却使他人因此受到损害的法律事实,可以是得到了不属于你的利益,也可以是你本该付出的利益,你却没有付出,让别人无缘无故给你付出了。本案中的赵卫国,本该他支付的孩子的抚养费,他没有支付,由李富贵支付了,赵卫国就属于不当得利。
最后,法院认为赵卫国构成不当得利,判令赵卫国返还李富贵9万5千元。
(本栏目由CCTV12《法律讲堂》供稿,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陈一苇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