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绍春告诉记者,2005年他担任济南历城公安分局局长,当时很多民警向分局党委反映面临住房难问题。经历城公安分局党委多次集体开会研究,并先后经历城区纪委和历城区委研究同意,决定由分局出面为有住房需求的民警牵线购买住房。
程绍春说,经过多次选点并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和价格等因素,分局最终选择当时正在进行旧村改造的历城区港沟镇田庄村。经过与村委会协商、洽谈,最终达成意向,由民警个人出资购买田庄村开发的旧村改造房,也就是俗称的“小产权房”。参照当时当地的房屋市场价,最终确定购买价格为每平方米1620元。
程绍春说,按照自愿购买的原则,共有408人登记购买408套住宅,共有11栋楼。所有购房民警都直接与田庄村委会签订购房协议,并于2005年下半年各自交付了首批50%的购房款。经过近两年时间的建设,民警宿舍于2007年夏天交钥匙,并由购房民警将尾款交齐。
24日,记者在网上发帖反映的位于济南市经十东路的田庄小区看到,现为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宿舍的小区有东西两排共11栋楼,每栋楼均为六层。门口传达室有2名保安,小区可自由出入,与其他居民小区并无他样。
记者在小区内还采访了多位居民,他们告诉记者,自己居住的房子都为个人花钱购买的单位宿舍,与时任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局长程绍春个人并没有关联。部分民警家属表示:“虽然购买的房子没有房产证,但总算解决了有房住的问题,已很满足。”
“网上称为我是‘房祖宗’,说我名下有16栋楼还进行出租、出售,严重不属实。”程绍春说,目前网上发帖已对其个人名誉和工作、生活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他已准备通过法律渠道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