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竖起“蒙古包”
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1月30日,他经过枣阳路金沙江路。“一夜之间,人行道上出现了一个‘蒙古包’,原来是一个销售烟花爆竹的临时摊位。这种随意圈占人行道作为经营场所,妨碍路人正常行走的行为,没人管吗?”
张先生说,“蒙古包”占地面积约七八平方米,是一间临时棚,棚的四周张贴有“迎新春烟花爆竹”等大字。由于占地面积较大,将路口的人行道完全堵死。“行人走到这里,只能从机动车道绕过去。”此处靠近华师大和长风公园2号门,行人、车辆较多,人车混行导致险象环生。
次日,在市民的反映下,“蒙古包”因占道经营,被相关部门责令拆除整改。
大棚落户人行道
昨天,又有一位市民徐女士向本报反映,轨交3号线曹杨路站2号口外的人行道上,也出现了一个销售烟花爆竹的“蒙古包”,令许多乘客走路“碍手碍脚”。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现场,果然在曹杨路白玉路的人行道上看到一个占地五六平方米的大棚。棚四周围着烟花爆竹的广告布,几乎把整条人行道占掉了。一些乘坐轨交的乘客和路人走到这里,只能绕路而行。大棚边,绿化带里还拉着一条横幅,上面写着“2013上海昊元鞭炮烟花专卖店”几个大字。爆竹摊位的旁边,即是轨交3号线的2号出入口。“你看,棚里堆满了高升、鞭炮、礼花盒,而这里出入乘客那么多,能安全吗?”
竟是一家水果店
记者意外发现,上述两个销售烟花爆竹的大棚打的都是“昊元”的店牌。其中是否存在联系?店员说,他们前几天是开在枣阳路上的,被市民举报,迫于压力只能拆棚停业,息事宁人,最近几天才搬到这里。
大棚内并未悬挂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在记者询问下,店员才从抽屉中翻出一张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上面的名称是永恒水果店,经营地址在枣阳路某号。
此时,民警也赶到,查验相关证件后,初步认定该店“异地经营”,属违规行为。
占道经营怎么管
每年春节前夕,各种销售烟花爆竹的摊点很多,如果涉及占道经营,应该如何看待?
较之普通商品,烟花爆竹比较特殊。记者从消防热线了解到,烟花爆竹销售须取得特殊资质,除企业应具备工商企业经营许可执照外,还须取得消防部门的资质认定。但取得销售资质,并不等同于可以占道经营,对此有关方面可以责令整改。
记者又与普陀区城管部门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烟花爆竹专售点占据人行道,影响行人行走,即使有照有证经营,也可以作出处罚。目前,相关部门对此事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本报记者 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