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普通的恶性刑事案件因为涉案人员及其家庭的特殊性变得不同寻常起来,由此引发的社会激辩正在持续展开。
在法律层面上,这个少年,目前的确切身份还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尽管有质疑“年龄真实性”的声音。因此,虽然世人皆知其名,《新民周刊》仍坚持以“李某”称之,这是基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应有的遵守。
“李某”目前已被羁押看守所,等待他的是进一步的警方调查和司法裁决,但他似乎并非焦点,舆论从一开始就转移至他的父亲李双江身上。现龄74岁的李双江当年因唱《红星照我去战斗》《北京颂歌》而成为家喻户晓的“歌王”。
除了案件本身,同样具有警示意义的是,在这场争论中,“李双江”已经不再是一个人名,他成为了一个沉重的符号——“明星”与“官员”,舆论正是围绕着这些符号迅速发酵。褪去所有的光环,李双江也是一个普通的父亲,他同样面临着“未成年人犯罪”这个具有社会普遍性的“成长的烦恼”。
“儿坑爹”还是“爹坑儿”
对于这起案件,社会公众予以了高度关注,但由于案件尚处调查阶段,更多细节未披露。已知的情节是,2月17日凌晨,包括李双江之子在内的5个男孩在北京市五道口东源大厦B1一家酒吧内喝酒,酒后,5个男孩将一名女子带至了海淀区湖北大厦。酒店工作人员透露,凌晨5时许,5个男孩带着一个醉酒的女孩来到前台要求开房,因为几个男孩表示开房是为了让女孩醒酒,把她送到房间就离开,工作人员予以放行。大约一小时后,李某等人离开房间,未见女孩走出。
据警方通报,5个男孩通过暴力殴打、言语恐吓等手段强行开车将受害女子带至宾馆,在违背被害人意愿的情况下轮流与其发生性关系。2月19日,受害女子报案,20日晚上,警方在北四环某温泉酒店停车场布控,21日凌晨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令人唏嘘的是,5名男子中只有一名出生于1989年的男子成年,其余4个都未成年,不过都年满16周岁。
梦鸽事发后唯一一次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儿子犯下了大错,该怎么处理,我们就怎么处理,根据法律事实来评判这个事。”但她也请求,“儿子还是未成年人,希望得到媒体和大众的宽容,将来他的人生有一个新的生存空间。”
从丑闻曝出开始,围绕这个家庭的各种评判都有,人们感叹于“儿坑爹”,叹息、同情李双江晚年名声因此不保,亦有人反思到底是“儿坑爹”还是“爹坑儿”。
公众恶意热情与刻意冷漠
轮奸案的过程,以及李某担当的角色以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从司法上来说目前都没有确认,但舆论俨然已经言之凿凿。更有网民搜索出李某与未成年女友开房以及大尺度艳照,而媒体与网站则不加任何处理便转发,浑然不知这样的行为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相抵。
中国的“星二代”、“官二代”、“富二代”犯罪、坑爹的案
例屡见报端,李双江之子绝非唯一,只不过暴露得更典型,更具名人效应而已。那些拥有更多“拼爹能力”的人,如果家庭教育在其人格形成的过程中不加以正确的引导,家庭将成为滋生他们恶念的温床。
家长是孩子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启蒙老师,李双江夫妇当然应该好好反省他们在儿子犯罪过程中的推动作用,比如梦鸽为儿子乞求宽容的那段言论,之所以引发普遍质疑,便在于她的话护犊情深,但却缺乏应有的反思,尤其是对受害女子应有的歉意与关怀,她的眼里只有儿子的未来,没有受害女子“人生新的生存空间”。
人们也“理所当然”地从中揣测出李双江夫妇对待错误的态度,为了追溯家庭教育的问题,媒体挖出李某小学时期的“劣迹”,比如三年级时将二年级的学生从楼上推下去,比如曾抢夺同学游戏机。话说回来,错仅仅是李氏夫妇吗?沸沸扬扬的争论中,舆论同样将受害女子冷落在角落。 (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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