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都捐了,看什么看”
市民杨仁(化名)几个月前替去世的孩子捐献了角膜。按孩子生前的遗愿,希望将来接受自己捐献的同龄人,能够与他们家经常有来往,这样,爸爸妈妈也就可以通过像看到他的“眼睛”般看到自己仍健康活着。然而,这个看似朴素的愿望却一直不能得以实现。虽然杨先生孩子的角膜让两位小朋友复明,但负责器官移植的医院反对安排捐献者家属与被捐献者见面。其中一位受捐献者的家长还粗暴地对杨家人说:“你们捐都捐了,还要来看什么看?”
其实,杨家人的委屈也在情理之中。按本市的遗体捐献条例,“捐献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执行人有权查询遗体的利用情况;接受查询的单位应当答复”。但“利用情况”的规定十分宽泛,只要移植手术成功,也可以算作“利用”完成,并没有一定要把被捐献者的详细信息告知捐献者家属的法定义务要求。何况,我国的遗体捐献强调的是无偿原则,“无偿”也自然包含了不求任何回报的意思。
“关系户”会否插队
杨家人还有一个疑惑,为什么接受他们孩子角膜的,会是现在的这两个孩子,而不是其他人。现在等待角膜移植的病人有许多,医院会不会让“关系好”的人插队?有没有把接受捐献者按先来后到排序,或分病情的轻重缓急?
对此,去年底由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和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共同制定印发的《中国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所建立的“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信息系统”,被看作是提高器官分配效率、降低或者防止器官浪费、实施监控管理、保证每一例分配的器官的溯源性、消除人为和主观因素干扰和影响的重要措施。换句话说,想要得到器官移植,以前是个人说了算,今后是国家说了算,人体捐献器官将会以国家的名义进行公平、公正、公开地分配。不管有钱没钱,在疾病面前都是平等的,计算机系统分配也不会知道你是谁。
这就意味着如果该办法能够全面贯彻,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除杨家的多种疑惑。因为,这个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是要被强制执行的,任何医院或医务人员如果绕开系统,自行分配人体器官,将获得可能包括刑罚在内的一系列处罚。
捐献者理应获尊重
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数据,我国已经成为继美国之后的世界第二大器官移植国。因此,建立一个符合社会伦理和中国国情的可持续发展的器官(遗体)捐献与移植体系,是中国遗体捐献、器官移植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前不久,上海师范大学有8名专家学者走访了台湾省的一所高校医学院。校方组织他们参观了一次被该校引以为傲的接收遗体捐献并用于医学解剖教学实验的过程。据上师大老师们回忆说,实验开始前的场面十分庄严肃穆,所有参加实验的师生以及死者家属都列队在四周向遗体致哀。而且,学校还规定必须在捐献者生前,组织师生前往采访和慰问,亲身感受和学习捐献者的精神品质。
同样值得欣慰的是,在本市的遗体捐献条例中,也做出了多项颇具人文情怀的规定。诸如“树立尊重捐献人的社会风尚”,接受单位接受遗体后应当“根据捐献人近亲属的要求,为捐献人举行告别仪式”等。
本报记者 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