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去医院看病,在医院门口看到悲怆的一幕:被褥下躺着一位头发花白的病重老妇,旁边一个中年妇女一边磕头如捣蒜、一边呼天抢地向行人乞告:母亲病重,危在旦夕,无力医治,恳求好心人帮助……我动了恻隐之心,在中年妇女身边的塑料盆里放了10元钱。不料一星期后,在住家附近的菜场门口又看到同样一幕。正狐疑间,一位好心的老大爷上前告诉中年妇女,他已打电话请救助站前来救助。怪事发生了:“病重”的老妇听后一骨碌爬起身,卷起被褥,与中年妇女匆匆离去也……
实事求是地说,沿街乞讨人员大约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因种种原因确实生活困苦需要救助的;一种是好逸恶劳不愿通过劳动改变生活窘境甘愿得过且过的;另一种是把乞讨(欺诈)当作“致富”手段,白天乞讨晚上下馆子、住旅馆的职业乞丐。咱普通百姓具有同情心,见人有难就帮一把,这是良善之心。但我们的施与却碰到“三道选择题”,如遇到的是“第一题”,我们的施与还有意义。如遇到的是“第二、第三题”我们的施与不但没有正面意义,还会产生负面意义。所以,路遇乞讨是否要施与,也是一个难题。
现在,我们的城市都有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法规。如市民遇见沿街乞讨人员,可拨打110和城管救助电话,或护送、引导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实施救助。每年也都看见这样的报道:在冬季特别寒冷的日子,城市救助人员会在大街小巷搜索无处过夜的流浪乞讨人员,接他们到救助站过夜。城市救助部门,对流浪乞讨人员有救助之责,他们也是会尽责救助的。
所以,我觉得那位大爷的做法值得仿效。当我们面对“三道选择题”时,就不必费心选择了,只要拨打110和城管救助电话,或护送、引导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就功德圆满了。城市救助站不但会救助应该得到救助的人,而且可以甄别出“致富乞丐”,还可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让那些没有劳动习惯或没有劳动技能的人,早日成为自食其力者。
沿街乞讨影响市容。现在已不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时代,我们有善心有能力也应该合理地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