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答问:你女儿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讨回房产的全部产权。你女儿之所以发生赠与行为,是因为她陷入重大误解之中,错认了“亲妈”,而这个所谓的亲妈又诱骗你女儿为她买房。所以,依据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不过,撤销权也受到一定限制。她必须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
菅峰律师(上海旭灿律师事务所主任,注册税务师,读者俱乐部特邀律师。咨询:4008805008法律百事通热线,手机13301969336地址:中山西路1265弄18号1403室)执业证号:1310120011079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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