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娟夫妇赶到儿子新房一探究竟,但发生的事却让他们始料不及。田兵的确有了新的同居女友,叫王翠翠,而这个女友,已经50岁了。
沈娟夫妇气愤不已,他们给了田兵最后通牒:“如果你们不分手,我们就当没有你这个儿子!”没想到田兵想也没想就摔门而出,更辞了工作,换了手机。沈娟夫妇再也没法联系到田兵,无奈只能报警。
在警方的帮助下,沈娟找到了儿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将他劝回了家。从民警口里,他们也了解到了王翠翠的情况。她是田兵的客户,前几年患上子宫癌,老公也离她而去。沈娟想不明白,到底儿子看上她哪一点?
田兵回到家中,沈娟发现他每天猫在房里,茶不思饭不想,身体日渐消瘦,有时还会恶心、痉挛。在沈娟的追问下,田兵终于说出了真相:“我吸毒,毒瘾犯了!”
原来,王翠翠几年前因无法忍受癌症化疗的痛苦,在朋友引诱下开始吸毒。和田兵在一起后,她害怕田兵像前夫一样离开她,就决定用毒品拴住他,一点点诱使田兵染上了毒瘾。为了两人的毒资,王翠翠卖了自己的房子,田兵竟然一时感动,给王翠翠写了50万元借条,并用父母给他买的房子作了抵押。
得知真相的沈娟两眼一黑,倒在地上。走投无路,沈娟夫妇只能再次向公安局报警,举报儿子和王翠翠吸毒。
王翠翠引诱田兵吸毒的行为已经构成引诱教唆他人吸毒罪,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考虑到王身患重病,受害人田兵本身也有过错,故缓期一年执行;田兵容留王翠翠吸毒的行为属于情节比较轻微,尚未构成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而对田兵本身吸毒的行为,给予田兵行政拘留15天,同时对其强制戒毒。
判决生效后,田兵一直留在戒毒所里,也意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决定与王翠翠分手。王翠翠恼羞成怒,拿出了那张50万的欠条,向法院起诉,要求田兵还钱。
这张借条有效吗?田兵是否要归还这50万呢?
法院认为,王翠翠明知借款用于购买毒品而出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王翠翠的这张借条的目的在于两人能够吸毒,也就是进行非法活动,因此,借条是无效的。 洁蕙
(本栏由CCTV12《法律讲堂》供稿,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陈一苇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