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后查明,去年10月15日11时许,毛某开车沿G40沪陕高速下行线由北向南行驶,至道路里程碑54.2公里附近时,因扶眼镜、揉眼睛,致其所驾车辆撞击绿化带隔离护栏,后又撞击8名正在该路段工作的道路养护工人,酿成5死3伤的悲剧。
法院审理后认为,毛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毛某具有自首情节,在案发后能积极配合抢救伤员,系初犯、在校生,园林公司在案发后已赔偿了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毛某的家属也作了一定的经济赔偿,遂从轻作出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