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广覆盖、差异化、高效率的银行业机构体系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允许发展成熟、经营稳健的村镇银行,在最低股比要求内,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资本比例。允许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民营金融机构,通过相关的制度安排,防范道德风险,防止风险外溢;
■完善贴近市场、根植实体的银行业服务体系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信息技术产业和信息消费、高端服务业、绿色环保产业等信贷支持力度;
■完善分工合作、协调发展的金融市场体系银行业作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要在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充分利用银行自身的技术、网点和人员优势,将理财业务规范为债权类的直接融资业务。支持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盘活信贷存量。推进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探索发行“三农”金融债,创新资产负债管理方式;
■完善风控到位、运行高效的经营管理体系近期,一些国际机构和业界人士对我国经济增长放缓和地方债务、房地产等领域风险表示担忧,只要采取正确的风险管控措施,这些风险是可控的。同时要抓紧研究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
此外,监管部门还将围绕简化金融结构、防范关联交易、控制杠杆倍数和增强透明度等方面,健全制度安排,强化监管措施。统一把握监管标准和尺度,努力解决跨领域、跨行业监管交叉、空白和重复问题,防止监管套利,减少监管成本,降低金融风险的隐蔽性和传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