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项改革,要推进行业的理念改革,构建全方位覆盖、多层次服务的保险发展新格局成为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支柱,不断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大力发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成为灾害救助体系的重要支柱,通过保险机制将灾害事故损失分摊,提高我国应对重大灾害事故冲击的能力;成为社会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支柱,通过发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责任保险,用市场化、法律化的手段来解决责任赔偿方面的纠纷;成为农业生产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将保险机制纳入到农业风险保障体系,能够撬动财政补贴的杠杆,扩大财政支持的效应,有助于把钱花在刀刃上。
■第二项改革,要推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再造体制机制优势,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保险市场一是建立市场化的风险定价机制。下一步将重点研究推进寿险费率政策的改革问题,寿险费率2.5%的收益率上限已经低于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不符合市场发展的需要。二是建立市场化的资金运营机制,拓宽渠道,提高投资能力,使保险资金在支持国家建设的同时,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三是建立市场化的准入退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激发市场活力。
■第三项改革,要推进商业模式改革,提升行业竞争力,打造产品丰富、渠道多元、服务优良的生动局面未来将引导和促进保险行业的商业模式转型,实现保险经营和保险服务的全面开放。
■第四项改革,推进保险监管改革,增强监管的有效性未来监管部门要继续做好创新和改善监管,放宽放活市场的事,管住管好该管的事,不断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未来保险业将全力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鼓励包括产品、服务、投资、机制等更多创新在上海先行先试,形成各类保险机构共同发展、具有较强创新和服务功能的保险机构体系,鼓励管理、精算、投资等保险高端人才聚集上海。 本版摄影 记者 陈意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