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 路遇可疑救护车
徐小姐说,几天前她经过石门一路吴江路附近,看到一辆破旧的救护车从面前驶过,虽然样子和常见的120车辆相同,但“车身又脏又旧,车窗大开,而且车内没有一名医疗急救人员”。司机是一名中年男子,副驾驶座位坐着一名女子在与司机交谈,外地口音。“车内没有任何医疗器材。”徐小姐认为那辆救护车十分可疑,“这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救护车?”
经查,这辆车牌号为沪BR5xx7的救护车并非假救护车,属于金山区医疗急救站。那么,这辆救护车为何不在救死扶伤第一线,而在道路上随意行驶?
调查 租给一公司运货
记者致电金山区医疗急救站。站长颜先生告诉记者,这辆车在急救一线服务七八年后,虽有一些小故障,但不影响使用,2006年从“一线”退下。急救站觉得将其报废可惜,就租给一家医用气体公司用于装运氧气瓶。“当时双方签过协议,车辆用途要符合法律、交通和救护车使用规范。”
颜站长透露,金山区医疗急救站只“出租”了这一辆救护车。他们得知车子被不规范使用后,已收回车辆,并办理了报废手续。
颜站长表示,卫生局行业规定,救护车行驶20万公里或者10年后报废,但并没有明确的报废制度。过去为节省开支,对于从救护一线退下后仍能使用的救护车,急救站会用于后勤工作和送药等。对于这次救护车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现象,金山区医疗急救站向公众表示歉意。
规定 静待报废不挪用
那么,在救护车老旧后和进入报废程序前,这段时间内的救护车使用是否有规范?为此记者咨询了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办公室一位张先生表示: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即使存在这样的“闲置”车辆,也不会用于其他用途,等到车管所规定的报废时间到了,就进行车辆报废。
记者查询到,据《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管理工作的通知》,救护车是特种车辆,禁止任何部门或单位将救护车当作生活用车使用,也不得用于一般性的医疗业务活动。
实习生 许捷 本报记者 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