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补选李玉赋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其代表资格须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确认并公布。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顾伟强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免去王信芳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任命郭伟清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命茆荣华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顾伟强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丁宏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免去丁谷平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批准免去储国樑的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