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爆料明星隐私似乎已经成为某些人乐此不疲的“娱乐游戏”,这些人手持最隐秘的明星八卦,随时可以为了某些人的利益而掀起波澜。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利用网络公开个人隐私等,造成他人损害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而转发、扩散隐私信息的用户、水军、网站都可能被追究连带责任,将被处以不超过50万元的罚款。规定引发一片叫好声,不少网友认为,明星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依靠爆料明星八卦赚眼球、甚至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实不可取。
微博成“集散地”
如今的微博俨然成为娱乐圈猛料“集散地”,曾曝光张艺谋与张伟平“拆伙”、赵又廷秘恋高圆圆、锋芝离婚的“八掌柜”就是微博爆料的代表人物。不久前,巨春雷长微博爆料姚晨“出轨门”、卓伟工作组拍摄锋菲恋“复燃”等消息甚嚣尘上,在网络疯传,而这些只不过是娱乐圈爆料的“冰山一角”。娱乐策划人、编剧谭飞认为,“微博篇幅短小,又比论坛自由,还有很多意见领袖在这里,传播起来非常快。”
坚守道德底线
上海的娄俊律师表示,无论网络爆料人说的是否是事实,只要文中有宣扬他人隐私、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导致他人名誉受到侵害的,都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或许会有人认为,公众人物既然通过大众的关注获取了经济利益,那也应当对社会的批评和隐私的曝光有比普通人更大的容忍度。”娄俊律师说,“但公众人物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应该保障他基本的公民权利。如今,受到侵害的艺人可参照《规定》进行法律途径维权,这无疑是肃清互联网环境的重大举措。”
不乏利益驱动
其实,几乎9成以上的明星隐私爆料的背后是经济利益的驱动。比如巨春雷爆料“姚凌婚姻内幕”时,恰逢凌潇肃新剧宣传期,于是不少网友质疑其炒作。对此,微博红人“长春国贸”透露,确实有财大气粗的电影公司曾经要求他发文章,报酬是一篇一万元,“但我没答应过,也没做过。”
微博上的爆料人鱼龙混杂,爆料内容也是真假难辨。明眼人都能看出,所谓的爆料人都不是娱乐圈核心人物,那些道听途说来的消息经常遭受圈内圈外的质疑。某知名女星的助理告诉记者,“爆料”的很多内容都是捕风捉影,真正处在娱乐圈中心的人是不太会去做这种事情的,反倒是一些边缘人热衷于爆料。对于最近爆出的不少真实星闻,影评人江小鱼表示,这些触及核心的“猛料”,除了极少数不小心被狗仔拍到之外,大都是当事人自愿爆出的。“很多都是有商业目的、故意放水给大众的,他们收获的远远比隐私被爆多得多。”本报记者 张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