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访市民中,77.3%的人使用手机上网,手机已成为仅次于电脑的第二大互联网使用设备;受访市民工作之外平均每天上网3小时,通过手机和平板电脑上网1.8小时,占到全部上网时间的六成。
三大途径获取信息
当问及受访者获得信息的主要途径(限选3项)时,有95.3%选择“电视”,74.2%选择“互联网”,57.1%选择“报纸杂志”,三项比例均明显高于其他选项(与他人交谈29.6%,广播19.3%)。互联网已成为市民获取信息的第二大媒体。
从年龄看,在18-44岁中青年受访者中,有93.7%通过“电视”获取信息,88.5%通过“互联网”,比重明显高于“报纸杂志”。55-70岁中老年受访者中有四成以“互联网”作为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不少中老年受访者表示,他们通过学习电脑知识,掌握上网技能,充实晚年生活。
年纪越轻越爱上网
市民使用互联网已越来越频繁。从使用互联网的工具看,有93.1%的受访者使用电脑(台式、笔记本)上网,77.3%使用手机上网,42.3%使用平板电脑上网。手机已成为仅次于电脑的第二大互联网使用设备。
受访者平均每天上网3小时(工作以外),其中,逾八成受访者上网时间超过2小时。从年龄看,18-34岁平均上网时间为3.5小时,35-54岁平均上网时间为2.7小时,55-70岁平均上网时间为2.5小时,这表明上网时间与年龄成反比,年龄越小上网时间越长。调查还显示,受访者平均每天通过移动设备(手机、平板电脑)上网1.8小时,占全部上网时间的六成。
加强监管不良信息
当问及上网的主要目的(限选3项)时,有72.1%选择“浏览、查询信息”,66.8%选择“网上购物”,64.3%选择“娱乐、游戏”。
受访者普遍认为互联网使生活更加高效、多样、便捷,提升了生活质量。有86.8%的受访者认为“可方便查询各类信息,提高效率”是互联网带来的首要好处,有54.7%认为“网络视频、音乐、联网游戏使得娱乐多样化”,有47.1%认为“各种社交平台使得人际沟通交流更加便捷”,三项比例均高于其他选项。同时,不少受访者认为互联网拓展文化知识传播空间和渠道,提供就业创业平台等,为个人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和可能性。
但同时,有64.5%的受访者表示网上不良信息泛滥,网络上传播的色情、暴力、低俗信息,败坏社会风气。调查中,受访者希望监管部门加强对网络上不良信息的过滤,从源头上遏制不良信息的传播,对故意传播不良信息、影响恶劣的网站,加大处罚力度。 本报记者 鲁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