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规划》透露,预计到2017年本市新能源车辆发展规模将达到13.1万辆,其中新能源乘用车约12.1万辆,公交、物流、环卫等其他车型约1万辆;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车辆发展规模将达到26.3万辆,其中新能源乘用车约24.5万辆,公交、物流、环卫等其他车型约1.8万辆。为满足新能源汽车的上述发展目标要求,经测算,至2017年全市新能源充电设施规模需达到10.3万个,有充电功能的公交停保场需42座;至2020年,全市新能源充电设施规模需达到21.1万个,有充电功能的公交停保场需68座。
据了解,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将遵循“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原则,逐步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住宅小区、办公场所自用、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停车场、独立充电站等公用充电设施为辅的充电服务网络,并在对外通道上形成沿放射状城际高速公路为主要轴线的公用充电设施服务走廊。
自用充电设施以慢充为主,结合自有产权、长期租赁停车位合建;专用充电设施采用快慢结合方式,结合住宅小区、办公场所公共停车位合建;公用充电设施以快充为主,结合社会公共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等以合建为主、单建为辅。总体目标为构建覆盖全市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与充电设施服务走廊,满足各类地区新能源车辆发展与使用的基本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