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今天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税或社保的年限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 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贷款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 严禁首付贷、过桥贷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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