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下午,神色紧张的俞女士找到虹口区法院立案窗口,要求申请禁止丈夫实施家庭暴力,保护自己和女儿的人身安全。据俞女士所述,她与丈夫因琐事引发夫妻感情破裂。俞女士和女儿搬离住处后丈夫多次到她的居住地砸门、恐吓,并要求女儿做亲子鉴定,甚至携带榔头、锥子等工具欲置俞女士于死地,上述行为对俞女士母女俩生活造成了巨大影响。
俞女士到院申请后,虹口法院专人专窗对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组织审查,并通过绿色通道当天予以立案。3月18日上午,法院组织事实调查,确认俞女士夫妇间存在矛盾,现已分居。其间,俞女士的丈夫多次到俞女士母女居所理论争执,行为冲动,且使用暴力损害居所处的防盗门、窗、玻璃等,威胁俞女士母女的人身安全。法院认为,俞女士母女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应予支持。据此裁定,禁止俞女士的丈夫对俞女士母女实施家庭暴力,该人身安全保护令自送达之日起5个月内有效。当天上午11时,法院向双方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本报记者 袁玮 通讯员 朱春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