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莫把身份当尊严。尊严面前人人平等。有的而老人从领导岗位上一旦退下来后,依然放不下架子。与人无交,孤芳自赏,乐听人家称他为“某某长”、“某某书记”。倘若有人叫他名字,或称“老人”,便显得心里很不自在,这就难怪让人难以接近。其实,地位不等同于尊严,尊严的前提是平等、双向、互动的,位高且能平易近人,这样才可尊可敬。
三、莫把年高当尊严。年龄不是自尊的“本钱”。有的老人在家里以一家之长自居,回原单位以老前辈自居,在外面以长者自居,对年轻人缺乏理解和包容,动辄训人,让人敬而远之。如此,失去的正是自尊。
四、莫把陋习当尊严。有的老人忽视与时俱进,陋习不改,相反,总让人家适应自己,与家人、邻里、朋友相处自然就会十分尴尬。
五、莫把关爱当尊严。如在外出乘公交车时,当有人让座时,有的老人就一屁股坐了下来,也不愿道一声:“谢谢”,这也有失自尊。
六、莫把待遇当自尊。待遇与尊严其实是互不相关的。可有的老人总把待遇与尊严相互联系在一起。一旦待遇比别人低了,似乎觉得就低人一等,心情不悦。其实,人生在世,每个人的人生机遇各不相同,差别总是存在的,所以,待遇与尊严根本无关,当然也就不必界异了。
沈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