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号牌如何申领?对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含外省市号牌),所有人可凭购车发票等合法来源凭证及有关材料,到区(县)交警支(大)队非机动车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行车执照。具体时间为:车辆为今年3月1日前购买的,应当在今年3月16日前申领;车辆为今年3月1日后购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领。
临时号牌如何申领?因为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是2013年11月8日公布的,所以划定在此之前市民已经购买的“非产品目录电动自行车”,可以申领临时牌照。2013年11月8日之后购买的,不予申领。另一种情形是:市民或单位购买的是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但发票遗失了,又不能提供其他合法来源凭证,按规定警方将不予核发正式号牌。但对于其中属于公民个人、且在2013年11月8日前购买的,交警部门提供了一项人性化选择:所有人在申领时当场签署《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公安交管部门将视情核发临时号牌,但每人限登记一辆,不得委托办理。
其他无法提交有关证明、凭证,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与真实情况不符的;车辆具有违法拼装、加装、改装情形的;车辆因毁损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车辆有被盗、抢嫌疑的电动自行车,都无法申领临时号牌。临时号牌的申领于今年8月31日止。本区共有四处登记点:龙吴路2138号、虹桥路211号临时停车场内、钦州北路1277号、龙临路98号。本区居民可错峰就近至上述登记点进行申领(周一至周六,8:30-16:30,国定节假日除外)。详细通告,可登陆“上海市交通安全信息网”(www.shjtaq.com)和“上海公安门户网”(www.police.sh.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