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条件
本市户籍:
1.本市户籍的各类应、历届毕(肄)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
2.需享受自主创业税收扶持政策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3.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的本市农业户籍转为非农业户籍的人员;
4.《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遗失后需补办的劳动者;
5.符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其他劳动者。
非本市户籍:
1.由护工管理机构管理,在本市医疗机构中由病家聘请为病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的来沪从业人员;
2.在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从事农业劳动的来沪从业人员;
3.在本市从事家政服务的来沪从业人员;
4.经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设立的无雇工的来沪个体工商户;
5.在本市社区助老服务社等机构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来沪从业人员;
6.与本市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合同,为其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和提供部分保险客户服务的外来保险营销员。
◆申请材料
本市户籍:
1.身份证原件;
2.户籍证明原件;
3.《就业创业证》申领表原件;
4.毕业生推荐表原件(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此材料);
5.最高学历的毕(肄)业证书(应、历届毕(肄)业生提供此材料);
6.学生证原件(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此材料);
7.个人二寸证件照原件2份。
非本市户籍: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原件;
3.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原件;
4.灵活就业证明原件。
◆办理地点
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办理流程
审核通过:由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办妥。
审核未通过:告知未通过的原因。
◆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间
对应服务点对外公布的办理时间。
◆咨询电话
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