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刘维宁系烟台市某银行支行行长,这家银行按监管要求,组织对部分支行行长进行强制性岗位交流,在办理交接时发现刘维宁不知去向。经核对,发现部分票据账实不符。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发现,2011年4月至2012年1月间,刘维宁分多次将该行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取走后潜逃,涉案金额高达4.36亿元。
案发后,引起了公安部领导的高度重视,2月2日,烟台市公安局决定对刘维宁以挪用资金罪立案侦查并刑拘,后上网追逃。 经了解,逃犯刘维宁系7日下午被金华市公安局出租车管理大队抓获。据该大队负责人施超前介绍,当日14时50分,执勤人员在金华市火车西站对一辆出租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出租车上有一名男子单独坐在后排,该男子拒绝出示身份证。当执勤人员询问其去向时,该名男子一会儿说绍兴,一会儿说杭州,引起执勤人员的怀疑。检查发现,该男子竟随身携带了29万元人民币。经证实,该男子正是公安部A级逃犯刘维宁。经办警官说,刘维宁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他开车从烟台出逃,至嘉兴向朋友筹借了30万元现金,在上海、杭州、萧山、永康、绍兴等各地辗转,每处停留不超过3天,也从不在宾馆住宿,而是在无需登记的洗浴场所过夜。
(据新华社、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