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老的大嗓门
那是1982年11月下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我参加新华社组织的大会报道组。在江苏代表团的名单中,我发现了叶圣陶先生的名字。一经询问,会务组的同志告诉我,叶老今年88岁了,但身体还很清健,说不定他老人家会来参加小组讨论。
这消息使我很兴奋!从青少年时代起,我就对老人的文品和人品敬仰不已。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给叶老家里打电话,想在大会开始之前单独采访他。叶老的大儿子叶至善委婉地告诉我,叶老正在参加政协会议,很忙,加上他的眼睛不好,恐怕难以接受记者采访。
不料几天后,江苏代表团会务组的同志给我送来一封叶至善写给我的信。信上说,他父亲决定29日上午参加江苏代表团第五小组的讨论,若要采访他,可以到会上去。
翌日便是29日。不到8点钟,我便来到会议室。真想不到,屋里早已坐满了人,气氛相当热烈,大家都用尊敬的目光注视着坐在南窗下的一位须眉如雪、和蔼可亲的老人,这老人便是叶圣陶。他和特级教师斯霞同坐在一张茶色的长沙发里。叶老身穿褐色的中式棉衣,朴实而整洁,身边斜倚着一根桃丝竹的手杖,虽已耄耋之年,依然面目清朗,精神矍铄。他手握助听器,双目微睁,长眉高耸,正在凝神倾听斯霞向他介绍情况,红润的脸上不时浮出笑意。
讨论会一开始,不知谁大声说了句:“先请叶老先生讲话,好不好?”顿时,满屋子一片掌声。
叶老微笑着站起来,旁边的人赶紧把麦克风递过去。叶老摆摆手,示意不用,接着便挺直身子,亮开嗓门,那洪亮的声音中气十足,全不像个上了年岁的老人。大家都惊异了,掌声、惊叹声立时响成一片。
“哈哈,”叶老脸上露出孩子般天真的笑容,“大家一定对我这个大嗓门感到奇怪吧?要知道,我青年时代当过好多年小学教师。”
在一片欢笑声中,叶老谈了对新宪法草案的看法,接着就推广普通话的问题发表了意见,前后讲了足有半个钟头。老人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每一位代表,会场的气氛十分活跃。
去空话加十分
当晚,我写下了通讯《谆谆长者言》。第二天上午,我带着稿子来到叶老家中,请他审阅。
四合院里静悄悄的,叶老在他的起居室里伏案写东西。我坐下说明了来意。他耸起雪白的眉毛微笑道:“那你把稿子留下来吧,我的眼睛看不清了,等一会叫我儿子叶至善读给我听吧。”
我自告奋勇地说:“我读给你听,好吗?”
他微笑着点点头,戴上耳机,将手里的助听器对准了我。
我大声念道:“初冬的阳光透过墨绿色的纱窗,像清澈的水波泻在猩红的地毯上……”
“不行,不行。写这种空话干什么?……”他一面笑,一面摆手,打断了我的朗诵,又望望我,连连摇头。
我素知老人治学严谨,对晚辈要求严格,心下早有几分忐忑。听他这么一说,越发窘困。但我想到自己写这篇稿子时下了不少功夫,便自信地解释道:“叶老,这是气氛描写,就这么一句,下面就是正题了。你再往下听,好不好?”
“好,好,那你就再念吧。”叶老慈祥的目光中含着谅解,也带一点揶揄,像对待一个调皮的孩子。
我振作精神,继续高声朗读,力求吐字清晰,感情充沛。开初,他仍不时打断我,帮我纠正一些文字,渐渐地,他面露笑容,不住地颔首了。我大受鼓舞,越发读得声情并茂。读完,欣欣然面有自得之色。
“我只能给你打70分!”叶老取下耳塞,耸耸眉毛,笑眯眯地望着我说。
我立时觉得脸上热辣辣的。但转念一想,不由得笑了起来:“呵,叶老,我的文章能蒙你打个70分,我算是心满意足了!”
“唔,你满意了?”叶老笑道:“要是你把开头的空话去掉,我可以给你加分。”
“加几分?”
“加到80分吧。”叶老很慷慨地说。
“不,不,我宁可只要70分,我舍不得删……”“哈哈,好,好,那就留着吧。不过,稿子还得留下来,等叶至善回来,我再让他念一遍。”
我急了,连忙说:“刚才我不是一句句都读给你听了?还要留下来干嘛?”
“再推敲一遍,不好吗?我觉得,文章写好了,最好是放一放,不要急于发表。”
“这是新闻报道,要快。”我喃喃地说。
“没有关系,误不了事。”叶老宽慰我说,“你放心好了,文章开头那句话,我保证不给你删掉。”
让我记一辈子
稿子就这样留下了。第二天上午,我又来到叶老家中。叶老和叶至善都不在家。叶至善的夫人将一个装着稿子的信封交给了我。我打开一看,只见稿子上不少地方用铅笔改过了,就连标点符号也没有放过。细细读下去,我不禁连连赞叹:“改得好,改得好!”
比如,原文是:“老人紧靠斯霞,坐在一张茶色的长沙发里。”改成了:“老人和特级教师斯霞一同坐在一张茶色的长沙发里。”这一改,意思准确多了。
再如,原文是:“此刻,他手捏助听器,双目微闭,长眉高耸,正凝神倾听斯霞向他介绍情况。”改稿上将“此刻”和“正”都删去,文字便简洁多了。
12月7日,《人民日报》在第二版上发表了这篇通讯,想不到我最心爱的那句“气氛描写”———“初冬的阳光……”竟被编辑删得干干净净。这时,我才有点后悔了。我想,要是当初听叶老的话,主动将它删去,这篇文章岂不是可以得到他的加分了么?现在只能算70分了!但叶老给的这70分,会让我记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