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皇冠级卖家夏晓平介绍,“国标”对网店经营影响不大,因为自己跟快递公司已签订多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果消费者收到货物后发现外包装完好而内件破损,我们网店会为损失买单,不会损害消费者权益。然后再根据合同,追究快递公司的责任。”他透露,和快递公司签合同来保障自身利益,是业内大多数正规网店的惯例。
上月底,网购达人叶小梅曾与快递员发生过争执,矛盾焦点就是先验还是先签。“我本来以为‘国标’硬性规定,必须‘先验后签’。”她最近几天仔细研究条文,理清了思路,“我不用和快递公司过多交涉,而是应该在网店下单之前,和店家提前沟通好,到底用哪种方式验收。如果我坚持要求‘先验后签’,而对方不同意,那就换一家店。”
纵观“国标”全文,找不到一条惩罚性措施。有人因此担心,它会不会流于形式,甚至变成一纸空文。上海市快递行业协会消费者维权事务负责人胡先生认为,没必要赋予“国标”过多的意义。“因为它只是推荐性标准,不具强制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7条规定,国家标准分强制性和推荐性。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第14条规定,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国标’推出前,内容相近的行业标准已施行4年多。所以各方反应平静很正常。”胡先生补充说,“国标”相当于指导性意见,发生争议时,消费者可用“国标”作为证据主张赔偿。国家邮政局相关负责人透露,邮政部门会逐步通过相关规章制度来约束、督促快递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