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4日,上海警方查获家住闵行区剑川路的徐某发布淫秽图片。经审讯,徐某交代,2008年6月28日至2011年12月23日期间,他以网名为“xsl226”在某境外淫秽网站论坛中发布含淫秽内容的帖子282条,在另一境外淫秽网站论坛中发布含淫秽内容的帖子51条,内有947张淫秽图片,其张贴的淫秽帖子的总点击率有62151左右。徐某发布含淫秽内容的帖子是为了提升自己浏览淫秽网站的权限。
值得注意的是,徐某2011年曾因传播淫秽物品罪被浙江省海盐县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15天,2011年9月29日刑满释放。在其拘役释放后第四天,也就是2011年10月3日,又在网站上发布含淫秽内容的帖子。
闵行区检察院审理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应当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