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问题在于:这三天,清方官府都干了什么勾当呢?
1859年6月18日,咸丰收到桂良等人6月10日从上海发来的那份奏折。一看内容,知道挡不住夷人了,除了召桂良赶紧回京外,重点给僧格林沁下谕教他如何对付夷人,三个意思:第一,当年的和约是桂良签订的,我们都不熟悉,所以进京换约也得等桂良从上海回来。第二,进京需从北塘登陆,不得随带兵船,不得多带从人。第三,告诉夷人大沽海口已节节设备,切不可进入拦江沙内。第四,倘使该夷虚放枪炮,入口试探,切不可令官兵轻举妄动,使夷船受我误伤。
给僧格林沁下谕的同时,咸丰还让军机处通知顺天府,在正阳门外给外国使节们预备馆驿。滑稽的是,通知里专门强调“照各夷朝贡之例”办理。
还是6月18日,僧格林沁向咸丰上奏:英夷来到了大沽口。我派出的人,扮作本地乡民,告诉他们可代他们送信,三日后回复。该夷等要求咱们,三日之内把河口的木筏铁戗等自行撤去。我准备三日之后这样回复他们:桂良在上海等呢,请回上海谈判去;如若不听,就叫他们在拦江沙外等候桂良来津;再不听,径将船只开进拦江沙鸡心滩内,那就怨不得咱了,唯有遵照前面的已定办法,干!
6月19日,咸丰看到了奏折,发现僧格林沁干劲挺大的,所以马上谕旨僧格林沁:现在不值与之动武,让他们到北塘静候其公使,吃的喝的需的,咱们这边给他供应,不要让他们上岸,待桂良到后,由北塘进京换约。
6月20日,英国公使布鲁斯与法公使布尔布隆驾到。按前所述,三日期限已到。上午,直隶总督恒福派手下人前往英船(这回可是明面上的中方官员了),告知他们:总督(其实总督就在大沽)停几天才能到达,请暂候数天。英方声称:本日即要泊进河内,请中方自行撤去拦河铁戗,否则他们就要自行动手了。中方回答:白河口是不能进的,谁也不许溯河而上,因为这里的民团不知轻重,伤了和气就不好办了。之后,英方再次派人登陆,僧格林沁与恒福派易装的兵弁拦住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