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方在起诉书中表示,冰心墓碑属文物,且价值不菲,被告的行为对原告财产造成了损毁。经聘请北京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进行修复预算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9万元,并赔礼道歉。
被告吴山昨日并未到庭,其代理律师对原告起诉书中的事实部分没有异议,但对原告方提出的赔偿金额、原告聘请进行预算的公司的资质等提出反对意见。被告代理律师宣读了吴山的一封道歉信。吴山在信中说,自己的行为伤害了广大读者对冰心的深厚情感,对此再次就自己的鲁莽行为向公众真挚道歉,同时也向爷爷奶奶的在天之灵真挚道歉。吴山还说,半年前自己做下“逆天之举”,都是为了自己病重的母亲,“她曾进行了长达6年的离婚诉讼,但为了冰心的荣誉,她没有向任何人谈起。”对自己的行为,吴山表示愿意接受法律裁判的结果,只希望父亲对母亲做出补偿。
法庭辩论结束后,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采取合理的方式修复墓碑,但具体方案还需探讨。法庭最后宣布,原告和被告可以在庭下协商具体方案,再次开庭或宣判的时间将另行通知。